寒假補考須知:
1.補考名單與時間,請詳見副檔。
2.請依規定時間參加考試,考試時間超過20分鐘者,不得參加補考。
3.有缺考者,將依校規懲處(病假除外,但請於2月26日前,提出醫師證明至教務處)。
4.請穿著全套校服(制服或運動服),及攜帶文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