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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110學年度逆風教育助學計畫訊息

轉知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110學年度逆風教育助學計畫」

 

一、本活動旨在協助15至24歲具經濟困難者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學生,透過申請計畫,獲得教育資助金減輕經濟壓力,並勇於追求夢想、實現自我。

二、上開計畫將於民國110年6月16日至7月25日期間,開放線上申請報名,並於7月15日及16日分別在台北、台中兩地舉辦計畫說明會。

三、活動洽詢窗口:02-23695195 分機16 張小姐

電子信箱:youthempower.tw@gmail.com

 

詳細參與辦法請見活動網站(1) http://www.youthempower.org.tw/plan.asp?id=4

(2) http://youthempower.youthempower.org.tw/plan/signup_search.asp


 

申請資格

1. 15歲以上至24歲以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學生。(民國86年7月1日以後至民國95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者)

2. 本國人民: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者。

3. 現正或即將就讀110學年度高中職、大專院校及進修學校大學部(我國認定之正規教育系統發給之正式學籍在校學生,但不含研究生、學分班)。

4. 具經濟困難者。

5. 需經由學校老師、社工或輔導等專業人員提供紙本推薦函。

6. 每戶補助不得超過二人。

7. 為開放更多有需求之學生申請,已請領過本計劃資助金者不得重覆申請。

 

申請說明

(一) 報名方式:

第一階段:至逆風教育助學網站【線上申請】進入系統填寫報名表,即可完成第一階段報名。

第二階段:於110年7月25日前將填寫完成之【夢想實踐計劃】上傳系統,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寄至台少盟逆風教育助學小組(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7-3號2樓),即完成全部報名程序。

【報名期間如有夢想計畫撰寫或申請資格問題,可參與7月15日(台北)、7月16日(台中)夢想實踐說明會。】

1.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

2. 若學生已接受補助或正在申請教育部及其他民間單位補助計畫,請如實於申請表單中填寫申請及補助狀況(含金額),方便主辦單位更了解你的狀況。

※ 申請教育部及其他民間單位補助計畫,不影響本計畫申請資格,但若有刻意隱蔽情事且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計畫資格,並追回已撥付之教育資助金。

3. 請於申請期限內繳交以下文件以完成報名:(請在右下角下載附檔)(請在右下角下載附檔)

(二) 審核辦法

1. 主辦單位將遴聘社會公正人士組成「逆風助學計劃審查委員會」,依申請者之經濟需求、夢想實踐計劃與相關書面資料之完整性與公益回饋性,審議補助資格與資助金額。

2. 審查期間如需進行線上面談,請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辦理。

3. 獲得資助金之學員將依個資法規定隱匿部分個人資訊後,公布於逆風教育助學計劃官網,並以簡訊、e-mail通知。

 

夢想實踐計畫說明

(一) 本計畫將提供教育資助金,協助學員減輕經濟壓力,勇於實現自我、追求夢想,因此將夢想實踐計劃類別區分為:藝術人文類(含音樂、設計、攝影)、運動競技類(含各運動項目、舞蹈、各項競賽)、證照考試類、公共參與類及其他類,共五類。並以「自我實現」或「升學就業」為夢想動機。

(二) 夢想計畫內容須考量可執行性且於半年內有具體成果為主,若計畫目標超過半年期間,請務必進行計劃內容調整。

(三) 本計畫為鼓勵學員勇敢追逐且實踐夢想,因此期末夢想計畫執行成果未如預期,主辦單位仍會依實際執行成果予以補助。

(四) 夢想計畫繳交成果資料【相關作品參考項目】

1. 藝術人文(含音樂、設計、攝影):例如作品光碟、作品集。

2. 運動競賽(含各運動項目、舞蹈、各項競賽):例如參賽證明、參賽成績、競賽影音光碟。

3. 證照考試:例如考試證明文件(報名文件、准考證)、成績證明(成績單或證書影本)、學習筆記。

4. 公共參與:例如參與證明、活動照片、影片。

5. 其它:可呈現夢想執行之證明文件資料。

學員執行計劃之相關資料、成果報告、作品(包括文字、影音圖像等),將無償提供主辦單位使用。

 

計畫執行期間配合規定

(一) 正式獲得資助金之學員(以下簡稱學員),至少必須參加一場由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學習課程(文創或冒險學習課程類,課程費用為免費)

※ 課程內容、時間、地點將公佈於官網【最新消息】中。

(二) 學員在計劃參與過程中,如有放棄學籍、中途退出、無故失聯、無故不參加學習課程、缺繳期中與成果報告之情事,將視情況取消資格並追回已核撥之款項。

 

教育資助金補助規定

(一) 教育資助金補助標準,依申請學員資格區分為大專院校教育資助金最高金額為伍萬元整、高中職教育資助金最高金額為參萬元整,(主辦單位得視夢想計畫內容予以提供額外特殊補助)。

(二) 夢想計畫類型教育資助金規定

1. 藝術人文(含音樂、設計、攝影): 學習樂器才能之夢想計畫,最高資助金上限為貳萬元整。

2. 證照考試:考取證照、學習語言類之夢想計畫,最高資助金上線為壹萬伍仟元整(含國內技術士檢定、國內金融控管檢定、TOEIC及JLPT等語文認證),具備國際性之專業性證照不在此限,需附上國際專業認證機構之證明資料與考照費用列表

(三) 單一推薦團體/學校教育資助金規定:為使資源公平分配,單一推薦團體/學校,補助學員人數最多以5名為原則。

 

教育資助金相關規定

(一) 正式獲得資助金之學員(以下簡稱學員),需於計劃公告名單兩週內檢附以下兩項文件至台少盟,以利進行撥款作業。

(二) 台少盟費用簽收單(將於審查通過後提供):正本郵寄。

(三)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110年9月)學雜費繳費單:影本郵寄。

(四) 教育資助金撥付方式

1. 資助金分二期撥付,第一期款為核定金額的50%,於9月撥付;第二期款於次年2月收齊學員之成果報告書及相關作品依審查結果撥付(最高為核定金額的50%全額撥付)。

2. 對相關規定與申請方式如有疑問,請電洽台少盟(02)2369-5195 分機16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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