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學以上學校之學生,
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二、申請資格:
1.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2. 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3.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4. 南投縣國民中學學生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85分以上,
原住民籍學生在70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三、連繫窗口:仁愛鄉仁愛國小高裕明主任;聯絡電話:2802373分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