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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111 年聘用助理研究員徵才公告 (工業配線職類)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111 年聘用助理研究員徵才公告

一、職稱:聘用助理研究員(工業配線職類) 

二、名額:正取 1 名,得備取 2 名(有效期間自錄取名單公告日起 3 個月

內為止),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得予從缺。三、性別:不限

四、工作地點:本分署(720201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 40 號)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6 月 6 日止

六、聘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案甄選錄取人員聘用資格報經上級機關審核未通過,則不予聘用。當年考核合格且次年聘用計畫奉准,則予以續聘。)

七、工作內容:

(一)辦理工業配線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研發、推展事項。

(二)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三)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協(主)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五)協辦國際合作訓練相關事項。

(六)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七)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工業配線及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 2 年以上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工業配線及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 年以上者。

(二)應試者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 20 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 一律取銷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三)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

1. 動員勘亂時間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 依法停止任用。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5.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6. 本機關長官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用人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九、薪資標準:以 328 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 42,541 元)。十、待遇福利:

(一)享勞保、健保。

(二)依據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提繳退休金。

(三)差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規定辦理。

十一、甄試方式及錄取標準:

(一)第一階段:學經歷資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公告於本分署網站招募訊息及以電話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試。

(二)第二階段甄試項目:分為筆試(20%)、實作(40%)及試教(20%)等 3

個項目。筆試各測驗科目、實作及試教原始成績未達 60 分者,不得參加第三階段面試之甄選。

1. 筆試佔總成績 20% (考試時間 60 分鐘)

【科目範圍:乙、丙級(室內配線及工業配線)歷屆相關試題】。2.實作佔總成績 40% (考試時間 6 小時),不含考前機台熟悉介紹)

【科目範圍:乙級工業配線新試題為命題方向(含PLC 可程式控制器、人機介面、變頻器、伺服馬達控制】。

3.試教佔總成績 20%(試教時間至少 20 分鐘,不超過 30 分鐘)

【科目範圍:自訂單元試教】。

(三)第三階段:面試(20%)。面試原始成績未達 60 分者,不得參加總成績評核。

(四)錄取標準:總成績達 70 分者,始得提報聘任(用)人員適用之人事甄審委員會評審。總成績同分時,以筆試及實作成績之合計分數較高者優先排序。

十二、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至本分署網站(網址:http://yct168.wda.gov.tw/)訊息中心/分署招募項下,下載「應徵工業配線職類助理研究員基本資料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並

填具相關資料,其中基本資料表請先 email 至lsy@wda.gov.tw,並要求讀取回條以利確保信件有被讀取

(二)請於 111 年 6 月 6 日前將以下資料寄至本分署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正本(A4 直式橫書,張貼彩色相片並繕打

300 字自傳,於頁末簽章)。

2. 本分署「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請於頁末簽章)。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以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驗下列證件:

(1) 經我國駐外館處或國內公證人驗證之畢業證書中文譯本

(2) 有關就學期間之入出境資料,請先劃記,俾利加速審查作業

(3) 成績單影本及中文譯本)。4.技術士證影本。

5.所需工作證明影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一律視同無工作經驗)

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上述文件請依序排放,並以長尾夾固定於左上方,寄本分署人事室收(地址:720201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 40 號,信封封面加註「應徵工業配線職 

助理研究員及連絡電話」),請務必在報名文件寄出 2-3 天後,

主動與本分署聯絡,以確認報名文件是否已順利送達,逾期不受

理。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

(四)連絡電話:(06)698-5945 分機 1438 人事室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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