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3日臺教資(六)字第1110072942號函辦理。
二、旨揭業務計畫修訂案業經111年6月28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6次會議核定修正通過,請據以修訂相關災害防救計畫、措施與作業程序,並落實推動各項災害防救工作。
三、提供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業務計畫1份以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