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臺南市訂於7月25日下午1:30-2:00實施112年軍民聯合防空( 萬安46號) 演習。
2.該時段實施人車管制,嚴禁在外面(馬路上)逗留;如果在戶外者,應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 就近實施疏散避難。
3.如未配合演習管制及演練,依民防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4.附上各國語言版本(供僑生參考運用)及違反民防法處分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