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
業務職掌

職稱

業務職掌

總務主任

1.擬定或修訂總務處各項章程。

2.規劃總務業務之改進與發展。

3.計劃自行管制案件與執行考核。

4.擬定本處經費預算。

5.分配及調整本處職員工作並隨時監督考核。

6.負責本處之查勤工作及考核獎懲之擬議。

7.召開總務工作有關會議。

8.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出納組長

1.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公庫銀行票據及有關出納之各種單據。

2.登記出納帳簿及填製各項出納憑證與報表。

3.辦理銀行開戶、銷戶、存款、領款、匯款及轉帳對帳事項。

4.辦理支付費用、開具支票事項。

5.辦理支付現金及票據之印領手續事項。

6.辦理教職員工薪資及各項費用撥發事項。

7.編製繕造教職員工薪資、鐘點等各項印領清冊。

8.辦理各項所得統計之申報及繳納事項。

9.開立建教班廠商行政管理費收據及依收據催收款項。

10.核對學生應繳學費及催收。

11.受理各項臨櫃收費。

12.印製學生學雜費及代辦費繳費單。

13.通知廠商領款、放款及郵寄。

14.零用金管理及登帳。

庶務組長

1.執行上級機關補助款採購作業。

2.規劃無障礙空間及設施管理。

3.擬定公務車管理辦法及保養、維修相關事宜。

4.辦理修繕工程發包作業。

5.辦理物品招標、採購、訂約等事宜。

6.辦理集會場所借用、管理事宜。

7.辦理非上課期間校園空間外借事宜。

8.辦理校園停車管理業務。

9.辦理校舍及財務投保事宜。

10.辦理學生校車搭乘管理業務。

11.辦理營養午餐膳食相關業務。

12.辦理校園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檢核。

13.督辦警衛人員之訓練與管理。

14.財產登記、保管與分配撥借等事項

15.有關財產管理法令規章

16.檢查財產使用損毀情形

17.財產保管、盤點與等事項

18.財產報廢減損之處理

19.財產使用年限之評定與財產清點等事項

20.編造財產目錄及事項

營繕組長

1.擬定修繕工程計畫。

2.辦理新建校舍工程圖面審查、施工監督、計價審核、監工、保固、驗收等相關業務。

3.辦理修繕工程之監修、保固、驗收等相關業務。

4.辦理建築物校舍結構安全檢查事宜。。

5.辦理電梯定期維護及安全檢查事宜。

6.辦理消防設備設置、檢查維護業務。

7.辦理校區水資源規劃及飲水機定期檢驗、維護、保養業事宜

8.辦理給排水系統設置及廢、污水處理相關事宜。

9.辦理高、低壓電氣設備設置檢查維護業務。

10.辦理電器相關維修材料申購及工具借用管制。

11.辦理冷氣空調設備檢修工程。

12.辦理樹木修剪、病蟲害防治、植栽維護管理及校園景觀工程建設業務。

13.辦理其他與營繕有關之工程業務。

會計員

1.擬訂或修訂會計章則、程序等會計改進事項。

2.年度預算之籌編、彙整、初審及控管。

3.年度決算之執行編報。

4.審核有關財務之案件。

5.財務報表之編報暨統計分析。

6.各項收支款項原始憑證之覆核。

7.各收、支、轉帳傳票及付款憑單之覆核。

8.各項會計報告之覆核。

9.預付及代辦款項之督促清理。

10.參與符合政府採購法之營繕工程、設備等招標、購置案件之監辦。

11. 對於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之收付、移轉、保管作定期及不定期之檢查。

12. 覆核各類統計報表之編報案件。

13. 付款支票之核章。

14. 出席各相關會議。

15. 其它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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