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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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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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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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擬定或修訂總務處各項章程。
2.規劃總務業務之改進與發展。
3.計劃自行管制案件與執行考核。
4.擬定本處經費預算。
5.分配及調整本處職員工作並隨時監督考核。
6.負責本處之查勤工作及考核獎懲之擬議。
7.召開總務工作有關會議。
8.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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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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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公庫銀行票據及有關出納之各種單據。
2.登記出納帳簿及填製各項出納憑證與報表。
3.辦理銀行開戶、銷戶、存款、領款、匯款及轉帳對帳事項。
4.辦理支付費用、開具支票事項。
5.辦理支付現金及票據之印領手續事項。
6.辦理教職員工薪資及各項費用撥發事項。
7.編製繕造教職員工薪資、鐘點等各項印領清冊。
8.辦理各項所得統計之申報及繳納事項。
9.開立建教班廠商行政管理費收據及依收據催收款項。
10.核對學生應繳學費及催收。
11.受理各項臨櫃收費。
12.印製學生學雜費及代辦費繳費單。
13.通知廠商領款、放款及郵寄。
14.零用金管理及登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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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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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執行上級機關補助款採購作業。
2.規劃無障礙空間及設施管理。
3.擬定公務車管理辦法及保養、維修相關事宜。
4.辦理修繕工程發包作業。
5.辦理物品招標、採購、訂約等事宜。
6.辦理集會場所借用、管理事宜。
7.辦理非上課期間校園空間外借事宜。
8.辦理校園停車管理業務。
9.辦理校舍及財務投保事宜。
10.辦理學生校車搭乘管理業務。
11.辦理營養午餐膳食相關業務。
12.辦理校園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檢核。
13.督辦警衛人員之訓練與管理。
14.財產登記、保管與分配撥借等事項
15.有關財產管理法令規章
16.檢查財產使用損毀情形
17.財產保管、盤點與等事項
18.財產報廢減損之處理
19.財產使用年限之評定與財產清點等事項
20.編造財產目錄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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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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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擬定修繕工程計畫。
2.辦理新建校舍工程圖面審查、施工監督、計價審核、監工、保固、驗收等相關業務。
3.辦理修繕工程之監修、保固、驗收等相關業務。
4.辦理建築物校舍結構安全檢查事宜。。
5.辦理電梯定期維護及安全檢查事宜。
6.辦理消防設備設置、檢查維護業務。
7.辦理校區水資源規劃及飲水機定期檢驗、維護、保養業事宜
8.辦理給排水系統設置及廢、污水處理相關事宜。
9.辦理高、低壓電氣設備設置檢查維護業務。
10.辦理電器相關維修材料申購及工具借用管制。
11.辦理冷氣空調設備檢修工程。
12.辦理樹木修剪、病蟲害防治、植栽維護管理及校園景觀工程建設業務。
13.辦理其他與營繕有關之工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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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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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擬訂或修訂會計章則、程序等會計改進事項。
2.年度預算之籌編、彙整、初審及控管。
3.年度決算之執行編報。
4.審核有關財務之案件。
5.財務報表之編報暨統計分析。
6.各項收支款項原始憑證之覆核。
7.各收、支、轉帳傳票及付款憑單之覆核。
8.各項會計報告之覆核。
9.預付及代辦款項之督促清理。
10.參與符合政府採購法之營繕工程、設備等招標、購置案件之監辦。
11. 對於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之收付、移轉、保管作定期及不定期之檢查。
12. 覆核各類統計報表之編報案件。
13. 付款支票之核章。
14. 出席各相關會議。
15. 其它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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